美銀行資本要求 將超國際標準
2013/07/09 23:29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013年7月9日電)彭博社報導,依照聯邦主管機關今天提議的方案,美國各大銀行的資本標準將提高,銀行母企業拉高到資產的5%,旗下金融子公司則是6%。
美國通貨監理局(OCC)在聲明稿中表示,OCC提議的控股公司槓桿比率比國際低標3%還高2個百分點。根據OCC,美國擔保存放款子公司的資本要求必須設在6%,為國際標準的兩倍。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訂今天稍晚表決這項提案。
美國這套計畫,超越27國組成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為防止2008年幾乎摧毀金融體系的危機重演,而在2010年通過的規定。這些變革將讓銀行業以能吸收損失的資本支應更多資產,而非運用借來的錢。銀行家表示,這可能會強迫資產出售並擠壓利潤。
FDIC董事長葛倫柏格(Martin Gruenberg)在聲明中提到:「在最近危機爆發的前幾年中,3%的最低補充性槓桿比率將不會明顯緩和這些組織的槓桿成長。」
根據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這些變革將影響到已被貼上全球性重要標籤的美國8家機構。由協調金融法規的國際央行官員組成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指出,這些機構為摩根大通集團(JPMorgan Chase &Co. US-JPM)、花旗集團(Citigroup Inc. US-C)、富國銀行(Wells Fargo & Co. US-WFC)、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 US-GS)、美國銀行(Bankof America Corp. US-BAC)、摩根士丹利(MorganStanley US-MS)、道富集團(State Street Corp.US-STT)以及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 New YorkMellon Corp. US-BK)。
FDIC職員今天和媒體記者開會時表示,依照這些大銀行去年9月的數據,控股公司未達新槓桿規定630億美元;獲保險的放款子公司將必須再增資890億美元。
根據今天的聲明內容,銀行業必須在2018年1月1日前遵守規定。這項提案面臨60天的公開評論期間,且必須獲得3大機關的最終批准。
這項提案背後的主管機關包括聯準會,未達標的業者面臨獎金、股利和庫藏股被設限。銀行家已反抗這些新措施,表示放款可能會受阻礙,金融海嘯後實施的變革應該要有發揮作用的時間。
曾任美國紐約聯邦準備銀行總法律顧問、現任偉凱法律事務所(White & Case LLP)合夥人的派崔基斯(Ernest Patrikis)在提案宣布前受訪時指出:「在經濟開始邁進之際,這將產生影響。」底限拉高將「讓美國銀行業競爭力變差一些,獲利能力也會稍微受損」。(譯者:中央社尹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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