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先聲明 目前只有「同性婚姻」通過一讀,多元家庭與伴侶制度皆還沒通過,請反對者不要混為一談!
1.有同性婚姻並不會「鼓勵同性戀」,你會因為法案通過就改變性向嗎?那為甚麼法案沒通過卻有同性戀而不是異性戀呢?
2.同性婚姻並不會造成兒童價值觀混淆,有教育這種東西好嗎,現在很多外國同性戀小孩都有上傳影片,證明自己很幸福,且因為處於邊緣家庭,會比異性戀家庭很會關愛他人 教科書改也不是理由 現在95課綱99課綱每幾年就一直改
且以前民法對女生很多歧視時,後來教科書不也是改了嗎?
3.並不會因為收養小孩就讓小孩變成同性戀好嗎= =那現在的同性戀多是異性戀父母生下的,那為何會變同性戀?
4.且收養小孩能解決孤兒問題,要讓孤兒在孤兒院冷冰冰的還是有人照顧他們?
現在很多觀念偏差的人(殺人犯.等)都是小時候家庭有陰影,但問題這就是異性戀家庭長大的孩子啊!孤兒就會身心健康?同性戀家庭就不會身心健康?
5.造成愛滋的主因並不是因為「男男性行為」,而是沒有防護措施,如果真的是男男性行為造成同性戀,那為何有異性戀得愛滋病?
6.有刑法規定近親不能性交(通姦罪)
7.難道異性戀就不會亂搞嗎?只限定於同性戀!?
8.同性戀並不是「極少數」研究顯示有5~10% 也就是台灣有一兩百萬人是同性戀
現在全世界有16個國家已通過同性婚姻,有將近3分之1是今年通過的(第一個通過國家為荷蘭,時間是2001年)也就是說2001~2012有三分之二通過 但今年短短一年有3分之1,代表甚麼?
代表有越來越多國家接受(且時間越來越快),所以同性婚姻普及只是〝時間〞問題
再者 宗教亦不是理由之一,台灣又沒國教,因為你信仰這宗教都要侵犯人家權益?強迫大家跟你一樣?你自己信這宗教自己不要同性結婚就好了啊 幹嘛要侵犯別人的人權呢?
就好像伊斯蘭教,規定不能吃豬肉,那有信仰伊斯蘭教不要吃就好了啊 難道要叫全台灣都不要吃豬肉?
不要為了反對就講做這些沒邏輯的推論好嗎= =(ex人獸交 當然不只這些例子! 請閱聽人在看反對理由時多思考合不合邏輯!)
我覺得同性婚姻.領養孩子可以通過 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須再討論.(而且現在也只有同性婚姻有一讀通過,請反對者不要再用多人家屬與伴侶制度混為一談!)
大家看法如何呢 立法院到底要拖到甚麼時候阿~~
以上是我親手打得文章,不過後來還是決定贈點好了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my
附上http://tapcpr-petition.twbbs.org/ 連署網址 大家請為同性戀發聲! 大家看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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