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與大嫂在3/28傍晚協議離婚(目前仍有婚姻關係),過程中僅提到日後誰撫養小孩誰就擁有房子與車子!
因大嫂機車原是大哥的所以登記在大哥名下,大嫂請大哥出示證件提供辦理機車過戶,就在完成過戶後大嫂覺得日後如他撫養小孩房子也需辦理過戶,所以就請大哥一同前往辦理印鑑證明,以便日後如需過戶使用!
雖雙方並未決定小孩由誰撫養誰擁有房產,而哥哥也覺得要和平分手所以為了表達誠意並一同前往辦理印鑑證明,辦理結束後哥哥馬上回公司上班,所以申辦的資料全由大嫂一人帶走!但就在數日後卻發現大嫂已於3/29也就是協議離婚的隔天取得印鑑章及印鑑證明時馬上至地政事務所私自辦理過戶,並採用增與的方式。
大嫂為了保障自己,就未經哥哥同意,偷偷把哥哥放在家裡的不動產權狀正本加上當天辦理的印鑑章拿走!
哥哥在完全不知情之下房子就這樣被大嫂私自過戶佔為己有!無論日後小孩是否由大嫂撫養但大嫂也不能在未經哥哥同意之下將房子私自過戶到自己名下!
在此想詢問哥哥有什麼方式可拿回屬自己的房產,及大嫂是否已構成侵占、竊盜?還是可否與消房屋增與?
那是爸爸媽媽辛苦賺來的錢及奶奶養老的錢先讓哥哥買房照顧家庭,但是大嫂就這樣搶走了!都還沒有協議出一個共識怎麼可以採用這種手段來對付家人?
連同哥哥的存款也全數被大嫂領光,家中值錢物品如:黃金、鑽石也全被大嫂拿走!
現在哥哥住院爸爸媽媽照顧病人已疲憊不勘,每晚夜深人靜時又想到大嫂的作為真的氣到都無法入睡!
因為購屋七成的費用都是爸、媽、奶奶的辛苦錢,哥哥想到因為自己對太太的信任導至爸媽的辛苦錢全沒了,他也因為過度的自責現在每晚都靠精神科的安眠藥入睡!
在此想詢問哥哥有什麼方式可拿回屬自己的房產,及大嫂是否已構成侵占、竊盜?還是可否與消房屋增與?請大家幫幫哥哥~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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