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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無法和解!!
Aug 2nd 2013, 13:06

今年102年3月20日22時20分發生車禍。

1.因為讀夜校,剛好發生在放學的時間點,在回家的路上會經過上左彎坡道的陸橋,本人上橋後,發現對方車速太慢,像老人家騎車的速度甚至接近快停車的模式,我往左邊閃,對方也往左邊偏,結果沒閃過,從對方的左側邊撞上。

2.撞上後,本人不知道昏迷多久,目擊者有誰,警察誰通知的完全不知道。

3.本人清醒是剛好夜校同班的同學叫醒,才知道自己倒在快車道,車子滑向陸橋機車到內側,對方的車子在原地。

4.警方問我什麼,我都不知道,連自己的手機號碼講成我男友的,警方有開給我''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後,警方要我去醫院,一開始我不去,因警方勸說後,最後是我自己騎機車去醫院,到醫院後,腦袋又完全空白,有一段時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5.當我男友在醫院時,印象中我男友還罵我,說醫院要我填寫資料我還不寫滑手機,連身分證丟在警衛室也不知道,等到我自己有稍微清醒正常些之後,我有去跟我在同醫院的對方關心,對方媽媽也有來,對方說無礙,看起來沒有什麼很嚴重,就算有小擦傷也不知道在哪裡,因為對方戴口罩ˋ穿外套ˋ長褲,沒有明顯的衣物受損之類,最後對方和她媽媽先離開醫院,而醫生叫我還要留下來觀察。

6.到隔天的凌晨3時44分我主動要離開醫院,院方有開給我診斷證明書...
 1‧頭部外傷(當時有戴安全帽,車禍後腦袋整個昏昏沉沉,有些關於車禍發生也不太清楚。)
 2‧顏面擦挫傷(這是最輕微的小擦傷,兩三天就好了)
 3.左下肢擦挫傷(最嚴重的,發腫還傷到筋骨,完全不能碰水)

7.離開醫院回到家整理之後完全沒睡,早上9點多,警方打電話給我,說對方已經做完筆錄,要我趕緊找時間去做筆錄,也要我跟對方談談和解的事情,講完電話後,我馬上打給對方,對方媽媽接的,說她女兒全身擦傷不能洗澡要用擦的,說要把車子牽去修理(說新車,但跟我一樣是CUXI,還比我的舊版),說看怎樣要打給我。

8.之後幾天我開始去做筆錄,跟公司請假,問車禍相關的處理方式,還去醫院回診看傷口,做筆錄時,警方也一直跟我說要跟對方和解,有幾次打電話給對方,一直都是她媽媽接的,但車子還沒有處理好,講到和解的事情,一開始我說要自己負責各自的,她媽媽堅持不要,最後也是說要趕快把車子弄好後打給我.....接著完全沒有下文,一通電話也沒有打。

9.完全沒下文的這段期間,我沒再打電話給對方,傷口也有去喬骨,自己的車也修理好了,開始正常上下班ˋ上下課,直到畢業後的某一天,警察分局寄公文來,內容提醒車禍後6個月內是追朔期......依然沒下文。
 【車子受損部份,左邊車殼擦傷,左邊後照鏡斷裂,左邊煞車桿斷裂...修理金額快兩千】

10.事情發生過後四個月,我男友打電話跟我說,對方媽媽打電話給她,說警方打電話給她,如果我們沒和解要上法院,要我賠償2萬2(包含車子修理部分6千),我說我自己打電話跟她媽媽說,我打去後對方媽媽接起,開始講起要和解的條件,我說2萬2的條件我沒有辦法接受,她媽媽開始說她女兒腳傷還沒有好,有留疤,醫生沒有去看,還是自己買藥回來擦,我說,為什麼是2萬2?而且我也有受傷,一開始打電話給妳,說車子弄完要打給我,結果也沒有打,事情過那麼久了,我跟妳女兒的傷也都好了,突然打電話來說要2萬2....

她媽媽說,因為忙,也要顧她女兒,所以才沒有時間打,2萬2是因為說我從後面撞上,照理說我應該賠償,如果我不能接受,覺得應該要多少,我還是堅持說要各自負責,不然就上法院,她媽媽說上法院要我想清楚,說我不會處理事情,她女兒腳還會痛,說不然妳來看我女兒,妳來看看,我說好!她媽媽也沒給我一個答覆,之後在電話也說一堆,最後我說最基本的車子6千修理費用怎麼來的我都不知道,連東西也沒有看到,要我怎麼賠,就算是我錯要我賠,車子的修理費用是我最後的底限,之後對方媽媽也是說車子的東西整理好再打給我.........然後又是個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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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頭到尾都是她媽媽接聽電話,跟我談條件,當事人完全沒有出面,連一句話都沒有說,除了在醫院回答我傷口無礙的時候,電話也是我打給對方,對方唯一打的電話是給我男友的時候。

2.做筆錄的時候,警方有給我看車禍現場的照片,我有看到對方車子,照片中車子是立著,看起來完好無缺沒事,為什麼修理費用會是6千?

3.做筆錄時,警方有問我,是否有移動自己的車子,說對方完全保持現場,因為我完全不知道也想不起來,以為車子我自己可能有移動過,所以回答警方說有移動。

4.對方媽媽堅持說我錯,說我從後面撞,論肇事責任一定要我賠償,警方當初的判斷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5.現階段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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