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按裝熱水器強排,店家告之11/30前按裝有政府2000元補助,按裝完後,店家要我備妥申請資料,她說她願意幫我們處理並郵寄,填完資料申請書後,就交給她了.
因為補助申請截止日是12/10,於是我打電話去能源局,查詢進度,一查無資料,索幸我就打電話去店家問,其女兒(也就是經手人),回應我,不是12/15日截止嗎?我說是12/10,於是她掛上電話.
之後幾天,打電話也不回,去店家,也是她的媽媽及員工來聽我陳述,她的媽媽也坦承是女兒忘了寄,但因其女兒不甘願要支付這筆款項.於12/13又說其女兒找人幫忙要解決這件事.下午她女兒來電,說她已經有電話詢問過了,我回應,早上我才去電台北,對方說查無資料,怎麼後她又掛上電話,往後再去電也找不到她本人,也不回電,其實我只想知道,她說有寄,是何時寄及掛號號碼,供我去查.若無法補救,那何時能付我這筆補助款,況且保證書,及證件影本都在她們店家,也該一併歸還.如此而已,但對方卻遲遲不出來.
於是我今天去消保會,我詢問這件事可否處理,他們回答,行,寫申請書,辦理完後,我問,若他們没回應呢?消保會說再來寫第二次,若再不來,就請消保官開協調會,
店家會理會這種公文嗎?有了這次經驗,往後任何補助,都自己來,學到了教訓
請問媽媽們,你們會如何做....是算了,還是力爭
朋友說可寄發存證信函,若對方不回應,就上民事庭,今天下午我再次去電台北,結果還是一樣,没本人資料,工作人員說,即使是12/15寄,也是會退回的.
現在找她女兒比登天還難,不過我有和她媽媽及其員工對話錄音.內容有說明她女兒忘了寄,找人處理了,那天是12/13,也說若没辦法的話,也只好付我們現金等字言
她媽媽說女兒不甘願付這筆錢,因為不是她們應該要付的,但當初也是她女兒說,她願意幫我們處理及郵寄的,難道她不該負責任嗎?至今都没接到來電,分明就是拖.擺爛
請問這個若走民事庭的話,有勝算嗎?我是不怕跑法院的,只是要有誠信及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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